近日,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,被告人陈某因伙同他人利用“伪基站”设备发送彩票信息33万余条,严重破坏公用电信设施,被美兰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。 2014年3月,被告人陈某指使林某和黄某到海口用“伪基站”发送彩票短信,并向两人提供发送设备和2万元活动经费。林某、黄某来到海口市后,租赁一辆小汽车每日流窜在海口市内各个角落,并通过在车上操作“伪基站”设备向广大移动通信公司手机用户发送非法彩票信息。经群众举报后,林某、黄某当场被公安民警抓获。陈某被网上追逃,于2018年9月在厦门被捕。
经美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美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陈某伙同他人利用“发信机”,以强行占用移动通信公司通信网络的方法,向手机用户发送非法彩票信息331989条,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,依法作出如上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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